一对一咨询

我是一家北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属于总部在深圳管辖,但是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属于独立的一般纳税人公司。我一月份离职,总部说年后更换法定代表人,我和现公司和总公司三方签署一个免责声明,意思我离职后不承担责任,总部会在离职后六个月内变更法人,但是,时间过了,总部公司不变更,还把人员保险等迁出,属于一个空壳公司了,还有劳动仲裁案子。现在劳动稽查科找我,我该怎么办?

2019-10-16 09:2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配合劳动部门调查,反映自己已经离职的情况。
    【追问】配合社保稽查科,也把免责声明书面复印件给了他们。但是社保稽查科还是说从法律关系上还是需要我出面解决,让我核对员工提供的工资额度,我哪里记得清呢,并且我已经对曾经担任的法人公司失去了控制权。我还提供了总部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实际控制人的联络方式。下一步我该怎么办呢?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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