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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继承要注意什么

婚姻家庭 2019-03-28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房地产继承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房地产继承需要确定被继承的房产属于可继承范围,对于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产权的房屋、违章搭建的房屋、超过最长保护时效的房产、权利人生前已经赠与且去世前未撤销的房产是不可以依法继承的。

其次,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才按法定继承,被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位的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然后,房产继承可以公证继承也可以诉讼继承,公证继承需要所有资料齐全、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并缴纳不高于被继承房屋份额市场价的1%的公证费。如果不满足上述情况的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继承,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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