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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早上步行去上班,过道时是我看是红灯,就没走人行道,结果在第三车道被车挂倒。右脚骨折无法工作,大夫诊断写恢复期6到8周,这个责任一般怎么划分?现在还没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我能得到什么赔偿吗?右脚骨折无法工作,现在还没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我能得到什么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19-10-17 04: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一50%的损害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一30%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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