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义忠律师。今天为大家解答“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材料”。申请法院诉讼财产保全材料。
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交法院一式二份,提供原件核对):
1、受理案件通知书复印件;
2、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个人签名、单位盖章);
3、担保财产所有权人出具的担保函(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案外人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名);
4、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
5、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民事起诉状;
7、授权委托书;
8、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9、申请保全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地产权登记表、车辆行驶复印件、购销合同等);
10、当事人申请冻结银行存款的,须提供具体银行账号、开户行;
11、当事人申请查封、扣押机器设备、货物等物品的,必须提交该物品的准确名称、存放地点、数量、价值及保管情况等,并根据法院的要求承担查封、扣押物品的保管责任。
12、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13、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适用条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一定行为;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