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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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410514003007

鉴定机构:安阳珠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基本信息

业务范围

机构简介

1986年7月—至今,在安阳县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从事临床工作,专业技术职务为副主任医师;2003年4月—2014年2月,在安阳珠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从事法医临床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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