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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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新华

执业证号:211413016012

鉴定机构:葫芦岛康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

基本信息

业务范围

机构简介

1988年毕业后,一直从事精神疾病的治疗和防治工作,我在工作中以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鉴定过程中保持严谨、客观、公正的优良品质。自从参加司法鉴定工作以来,深深地感觉到自己工作责任的重大,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同时更加努力地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2016年参加了深圳市司法鉴定所组织的为期5天专业培训,更深深地体会到鉴定工作是在自己所学习专业的基础之上的,若自己的专业知识不牢固、不精通,那么很有可能会造成在鉴定工作上的误差,会给被鉴定人造成伤害,同时也会影响我们司法鉴定人的形象。因为自己刚刚参加这项工作不久,工作过程中有很多的方面不是很了解,能虚心地向那些老同志学习、请教,得到了他们无私的帮助,在此表示真诚的感谢!新的一年已经开始,我将会更加努力地工作,做一名优秀的司法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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