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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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新

执业证号:211413016014

鉴定机构:葫芦岛康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

基本信息

业务范围

机构简介

本人于2012年晋升为精神科副主任医师,2013年从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虽然在学校学习和临床工作中都接触过有关司法问题的知识,但从参加司法鉴定工作以来,深深地感觉到自己工作责任的重大,努力适应转变思维方式,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认真了解司法鉴定工作中的流程,在日常鉴定工作中,有效结合相关法律内容和临床知识,维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虚心向经验丰富的专家请教。通过学习和实践,鉴定水平不断提高,在鉴定过程中保持严谨、客观、公正的优良品质,一直秉承公平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不管是阅读鉴定文书,鉴定检查,核对以及复审都严肃认真,谨慎认真对待每一份鉴定,目前已经参与鉴定案例百余份,鉴定采信率达百分之百,受到了委托机构的认可。以后我将更加努力学习与司法鉴定有关的法律、法规,刻苦学习精神科专业知识,多参加司法鉴定培训班,提高自己的鉴定水平,更好的完成司法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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