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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区玉龙大街汉庭酒店(尚品数码城)B座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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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北(50米)万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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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五一路盟法院对过内蒙古天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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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律师问答
怎样认定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
认定
自书遗嘱
有法律效力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书遗嘱
的内容是立遗嘱人的内心真意等。
自书遗嘱
要写明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相关财产的基本情况等。
#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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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声明书怎么写
遗产声明书应包含声明人、被继承人基本信息,遗产描述,继承权声明等。继承人身份确认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放弃继承权声明需书面表示,一旦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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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后,财产如何分配?文章将详细解答这一问题,包括共同财产的划分、遗嘱与法定继承的顺序、再婚夫妻的权益保障等。通过本文,你将了解相关法律规则和实际操作细节。
#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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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
爷爷
自书遗嘱
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这取决于遗嘱的真实性及房产是否全属爷爷。如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遗嘱需经全体继承人同意。遗嘱需满足真实意思表示、合法形式和内容。
#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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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案件是否必须出庭
继承案件中,当事人是否必须出庭?本文解读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了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的条件和程序,并探讨了不出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继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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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去逝,侄女是否可以和叔叔姑姑一样继承爷爷的遗产
哥哥去逝,侄女是可以和叔叔姑姑一样继承爷爷的遗产
儿子和儿媳的葬礼费用是给婆婆还是儿子
法律分析:丧葬费分配标准:丧葬费不属于遗产。如有节余,可参考亲属与死者之间的关系,以主要照顾和救济死者生前需要扶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补偿对死者生前照顾赡养较多的亲属并兼顾其他亲属为原则进行酌情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精神病患者能否继承父母的财产和房屋?
法律分析:精神病人同样享受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 精神病人在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下是享有继承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孙子可以直接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吗
孙子在代位继承或者是遗嘱继承时可以直接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一般情况下,孙子一般是不可以直接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的,但是如果爷爷奶奶立有遗嘱的话,孙子可以根据遗嘱直接继承。或者是当孩子爸爸先于爷爷奶奶去世的,孙子可以代替爸爸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哪些情形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父母离婚后小孩有继承权吗
离婚后孩子有继承权,如果父母一方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继承的,孩子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丈夫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我的老公因为交通事故去世了,现在他的遗产要进行分配,请问丈夫死亡遗产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丈夫死亡后遗产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想咨询您一下 自己写的遗嘱 逼迫老人 和弟弟签字 按手印 这样的遗嘱有法律效应吗?他没有在当地做过公证
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和形式要件。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规定。 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所有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 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 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如果遗嘱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 4、遗嘱是必须具有法定形式。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
不会写字怎么写遗嘱,老人不会写字,只会写自个名字怎么办
按照你的情况介绍,可以考虑代书遗嘱或公证遗嘱。
母亲死了儿子能继承,父亲在15年前买的股份在母亲不知道道的情况下转给儿子.现在母亲去死了,女儿能继承母亲的那份吗
我们需要具体了解情况,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无产权证明的房产能否进行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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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公证了还能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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