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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借款给公司吗
  股东可以借款给公司吗?合法吗?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股东借款给公司的合法性,并深入解析《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确保您对这一问题有清晰的认识。
#股东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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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权益有什么
  少数股东权益是在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子公司权益中未被母公司持有的部分。本文深入解析了少数股东权益的含义、来源及股东查阅财务报告的权利,助你全面了解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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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
  确认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的方法包括验资报告、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出资证明书、银行转账记录或资产评估报告等。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约定履行。
#股东出资验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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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股权是什么意思
  股权出质、股权质押是什么?股东股权又有哪些含义和分类?本文为您详细解读股权相关的法律规定,让您轻松理解股权质押和股权权益,助您在生活中应对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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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时间最长多长时间
  本文详细解读了《公司法》中关于认缴出资时间的规定,包括最长认缴期限、五年内完成出资的要求,以及逾期认缴出资的法律责任。 想要了解如何合理规划出资时间、避免法律风险的快来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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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股权变更
有限公司股东变更手续有: 1、申报资料。 2、股权转让协议书。 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5、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6、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股权变更是指公司股权持有人、股权比例、股权金额等的变更。一种是股权所有人的变化,即股权转让,另一种是股权总数的变化,包括增资和减资,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的常见方式,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公司增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信用等方式,依法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股权变更的流程有哪些? 公司股权变更的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 1、公司内部股东进行协商; 2、以书面的形式来征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会直接影响股权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 3、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实这个步骤和第2步可以一起解决,例如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但因为这两个步骤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所以需要单独列出; 4、签订股权转让的协议; 5、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其中包括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公司的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及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中相应的变更记载;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提出退股需要注意什么,怎样具备法律效力
公司法退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有: 1、通过股权转让退股的,当事人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转让时间、方式、价款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2、通过请求公司股东会退股的,当事人应当在出现法定情形后提出请求。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是多少
个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向税务局申报,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法律依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五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股份转让后,受让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股权受让方可以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有一个分公司的股份 但是那个公司到现在都还不得营业会不会着法院执行收回呢?
现在是公司债务还是
农村合作社被告,农村合作社转让是否合法
你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确定
股东内部转让股权,原股东不愿承担债务的情况下内部转让股份 转让金额这一条怎么体现
公司的债务,股东本身就不承担,承担的是公司,内部转让是可以的,只要有人接受
股权退出机制,我是某公司原始股东之一,今年初离职,协议 退出机制,那么大股东有权力 必须转让股份吗?
您好。如果您持股企业未上市,您离职后就丧失了持股资格,建议与公司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