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县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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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泽县律师-冯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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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泽县律师问答
交通事故投诉书怎么写
  撰写交通事故投诉书需明确对象、叙述事故、指出事实和请求。投诉书应客观、真实、详细,语言准确规范。了解如何撰写投诉书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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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中主责和次责的赔偿方式如何确定?过错责任赔偿原则又是怎样的?本文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了交通事故后的安全措施建议。快来了解如何在遇到交通事故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吧!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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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与交通事故责任有关吗
  无证驾驶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关。本文将详细解析无证驾驶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及处罚标准,帮助读者了解无证驾驶的法律后果。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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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禁行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定
  本文详述了闯禁行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法律责任及诉讼期限。在闯禁行事故中,定责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责任包括民事赔偿和可能的刑事责任。诉讼期限为三年,需及时起诉保护权益。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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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买保险的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没有买保险的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和赔偿处理主要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通事故车辆全险办理需注意定损单与实际维修发票的一致性。
#第三者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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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醉酒驾驶和机动车出事故是怎么处理
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应作以下处理: 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4、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醉驾不起诉会被吊销驾照吗?
醉驾吊销驾驶证是在法院判决之后。醉驾吊销驾驶证流程如下:1、醉驾由交警部门立案侦查完毕后,就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由法院判决;2、法院判决后会将判决书副卷同时送达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凭判决书吊销驾驶员的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机动车突然停在前面,电动车追尾是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追尾的责任认定如下: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路上行驶时碰到别人的车后视镜后,算是肇事逃逸吗?
你好,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
撞死人,65岁,大概要赔多少钱?
车祸撞死人,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条: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注:民法典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