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遗产继承电话律师

澳门
遗产继承
综合排序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遗产继承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最新咨询
最新问答
做夫妻财产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夫妻财产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有:1、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本;2、婚姻状况证明;3、财产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车辆登记证、股权证等;4、财产来源证明,如购买合同、生效判决书、继承公证书等;5、协议书草稿;6、公证员在个案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你好,我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我亲生母亲和我父亲有一些财产,然后我母亲去世了,财产上的名字现在是我的名字。如果我父亲去世了,我同父异母的姐姐有资格分割财产吗?
同母异父的兄妹财产分配: 1、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应以遗嘱内容为准,未写明当事人有继承权,就没有继承权了; 2、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被继承人与当事人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当事人有继承权; 3、如果不存在相互扶养关系的,就没有继承权; 4、同母异父的继承人,各自都可以继承本人亲生父母的各项遗产; 5、在有继承权的情况下,当事人是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 财产继承由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请问口头遗嘱紧急情况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口头遗嘱订立生效条件如下: 1、该口头遗嘱是在紧急情况下所立。 2、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 3、当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人的同学或同事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吗?遗嘱见证人最少几人?
法律分析: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产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顺序是需要先确定是否有遗嘱而定的,如果有遗嘱的,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的,则依据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即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