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保险公司来讲,在进行理赔的时候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赔偿,而被保险人是需要提供发票原件等相关的资料,那么,如果保险理赔金额有争议要怎么解决?下面一起来看看汪腾锋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怎么走?
1、报案。在出险时,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申请理赔,将事故元本期情况告知于保险公司。这里需提醒大家,若超过规定的报案时间,理赔可能会无效,具体时间在产品条款里会注明。
2、立案。保险公司在收到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后进行立案受理,这期间,保险公司会仔细对比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等。大家最好能把理赔申请材料一次性准备好提交给保险公司,这样有助于快速申请理赔。
3、调查。保险公司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证明进行相关调查,在这个期间,也需要申请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相互配合。
4、审核。保险公司会指定专业人员对证据进行审核,并在审核之后作出结论。
5、通知。在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通知受益人来领款。
保险理赔金额有争议要怎么解决?
(一)协商
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磋商,消除纠纷,求大同存小异,对所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办法。
协商解决争议不仅可以节约时间、节约费用,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协商过程中,增进彼此了解,强化双方互相信任,有利于圆满解决纠纷,并继续执行合同。
(二)仲裁
仲裁指由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执、纠纷进行居中调解,并做出裁决。仲裁做出的裁决,由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制作仲裁决定书。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基础上达成的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协议可以是订立保险合同时列明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时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
仲裁机构主要是指依法设立的仲裁委员会,它是独立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民间团体,而且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仲裁委员会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协议选定,不受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限制。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即裁决书做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得向同一仲裁委员会或其他仲裁委员会再次提出仲裁申请,也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也不予受理,除非申请撤销原仲裁裁决。
(三)诉讼
诉讼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按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权益主张,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这是解决争议最激烈的方式。
在我国,保险合同纠纷案属民事诉讼法范畴。与仲裁发生不同,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和选择管辖相结合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能选择有权受理的法院起诉。
我国现行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与其他诉讼案一样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且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高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申请再审。
第二审判决为最终判决。一经终审判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否则,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当事人对二审判决还不服的,只能通过申诉和抗诉程序。
保险理赔金额有争议要怎么解决?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致电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