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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志华律师
季志华律师
河南-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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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权管理调查报告

其他2012-03-31|人阅读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经济交往极为频繁,每一个企业都要涉及到合同债权债务管理问题,对于一个优秀的营销人员来说,其工作业绩不能只靠所订合同的量来衡量,而应通过整个合同过程的履行好坏来判断。企业的最终目的是依靠合同的执行来获取利润,执行一份合同,时间长、货款拖欠等因素均会造成无利润可言。因此,科学的债权管理对企业的生存发展以至整体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非常重要。本文笔者就SZ公司自身债权管理所做的调查报告,笔者身感该企业债权管理成功的关键在于相关负责人较好掌握了企业经济活动中的法律程序和各个法律环节,保证了企业资产的良性运作,并且树立了良好的信用形象。现就对该司的调查情况分析如下:

一、重视签订合同对象的选择

多年来,该企业非常注重选择资信良好的客户。客户选择对债权清收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公司一直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审查合同对象的主体资格;二是审查对象的经营范围;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四是审查对方的偿债能力;五是审查对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六是审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七是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对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

二.真正的将债权管理放在实处,派有专人负责

一些企业由于对应收欠款管理不力,导致本可收回的欠款不能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收回了一部份,其结果不是很理想。究期原因,企业在应收款管理中存在着“七多\"、\"七少”:一是欠款数额较大的关注得多,而数额较小的关注得少;二是重表面催债的多,而对债务方深层的经营状况关注的少;三是催债时要求债务方作出口头还款承诺的多,而要求对方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少;四是在催债中稍遇困难便退却的多,而一追到底的少;五是催债次数多,而有效催债的次数较少;六是私下协商解决的多,而采取法律手段的少;七是对相关法律不是很了解的多,而对相关法律了解的少。上述情况体现了大部分企业债权管理现状,而该企业着实将债权管理落在实处,派有法律专业人员负责处理债权的管理,并制订欠款单位跟踪计划表,全部欠款单位录入计算机,并实时跟踪。该企业有效地从法律角度加强对应收欠款的管理,即使产生欠款纠纷不可避免,也可将企业应收欠款的风险降到最小。

三、注意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经营状况的监测  债权方往往在欠款产生后忽视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以为欠款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欠款到期收钱就行了,导致很多欠款到期后不是债务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恶化、面临倒闭,就是债务方早已人去楼空,在这种情况下要将全部欠款顺利收回,其难度可想而知。而该司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监测,利用在债务方当地设有办事处的有利条件,一则利用该司办事处人员及时走访欠款单位,了解欠款单位经营情况,二则公司专职负责债权管理人员定期书面及电话联系,一旦发现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有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等情况,就立即采取司法途径追讨欠款。这样就有效的回收欠款单位,例如在对中国第一建筑安装公司广西分公司的监控中就成功的追讨了剩余质保金,中国一建广西分公司在广西区完成一项工程后就转移经营地,而质保金须等候质保期到后才能追讨,一年以后该司虽经营地点转移四五次之多,但由于该司广西办人员及公司负责债权管理人定期追踪,在质保期结束后顺利获得这笔欠款。

三、欠款纠纷产生后对债权的保护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公司企业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而该司在采取友好协商及无法签订还款协议状况下,就果断采取相应强制措施,例如向法院申请向债务人发送“申请支付令”,这种方法在程序上比较简单,且费用较低,法院对申请支付令无论案件大小,一律收费100元,所以,采用这种办法即有法律强制保护,有效收回欠款,且该司为此的支出也非常低。这种办法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在此希望广大企业借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四、重视来往文件的管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于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已经施行的《广东省法院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庭前交换证据暂行规则》更是规定,对于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受理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无正当理由未经庭前交换的,不予质证和认定。因此证据的收集、保护和及时举证就显得尤为重要,不然就会面临不利的后果。该司自1996年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对文件管理完全按照国际标准进行分类编号管理,对在经营中来往文件建立档案(例如:传真文件、合同或协议、送货单等按时间、工程项目等分类),并妥善保管,这样,即使在以后的诉讼中对证据的提供就非常容易。在诉讼中就会占到主动地位,不使因文件保管不善而错失胜机。例如该司在2002年3月份起诉珠海建筑安装公司案中,由于该项工程实施时间较长,订立合同时间在1997年,在长达五年的时间中该司专门建设珠海建筑安装公司来往文件档案,完整的保管了一切往来文件,在诉讼中对方提出不合理的抗辩理由,而该司都能够根据历年往来文件中找出对方的证言不实之处,所以在该诉讼中被告最终以铁的事实不得不和解了解此案,并一次性偿还该司几十万元的欠款。

五、严格掌握欠款单位欠款时间,对诉讼时效的重视  诉讼时效就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该司则将欠款单位按时间输入计算机进行自动化管理,该计算机管理程序在诉讼时效到期前6个月、前3个月及前1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自动提视,这样就有效的防止了因管理不善而导致一些欠款单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不能够主张合法权利受到的损失。  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会产生很多欠款纠纷,日积月累便形成了“三角债”或债务链,有相当一部份不能如期收回,成为企业的一个沉重负担,其负面影响不仅仅涉及企业本身,而且直接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从实际情况看,由于一些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应收帐款的数额计提了坏帐准备金,若距发生应收帐款三年时间该款还未能收回,或因债务人破产、死亡,发生确实无法清偿的事由,符合有关规定,企业在财务处理上就作为坏帐处理,予以冲销,虽然作此帐务处理并不等于债权的消灭,但这往往淡化了企业的催债意识。一些企业由于对应收欠款管理不力,导致本可收回的欠款不能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收回了一部份,其结果不是很理想。欠款纠纷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多,如何才能迅速收回欠款更是一门艺术,本调查报告仅对该司在债权管理上的成功之处做上述报告,希望能够给予一些企业一起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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