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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律师
王伟律师
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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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的具体规定

刑事辩护2021-02-03|人阅读

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呈现几大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大,不断增加,女性、未成年涉案增多;二是犯罪类型集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三个罪名占绝大多数。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

当前,毒品犯罪呈现几大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大,不断增加,女性、未成年涉案增多;二是犯罪类型集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三个罪名占绝大多数;三是犯罪高发地相对集中,广东、湖南、四川、云南和贵州等案件量居前5位的省份,案件量之和占全国毒品犯罪的40%以上;四是毒品零包贩售加剧的同时,大宗化明显;五是毒品犯罪职业化明显,手段翻新,日益多样化、网络化、隐蔽化,网络毒品犯罪高发。

我国对毒品犯罪采取高压态势,从法律规定上,我国刑法针对毒品犯罪特别规定了毒品再犯,即只要曾经有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记录,被判过刑,就会作为毒品再犯处理,不受累犯时间间隔限制,均从重处罚。另一方面,实践中,针对前述毒品犯罪案件特点,我国近年来加大了对其的监督力度,加强综合治理瓦解毒品犯罪根基,对各类毒品犯罪进行严厉打击。

鉴于此,毒品犯罪辩护与许多普通犯罪辩护均存在明显的差异。毒品案件罪名认定宽松,死刑、无期徒刑判决较多,对于案件的辩护要点也较为繁杂,无论是毒品的提取、称量或送检,都需要有经验丰富的律师方可找出其中漏洞。同时,其也包含了较多的跨学科知识,必须由专业的律师才能胜任辩护工作。当你或亲人触及到这条法律高压线的时候,请及时向律师寻求法律上的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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