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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秋杰律师
谢秋杰律师
浙江-嘉兴
主办律师

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合同纠纷2013-03-05|人阅读
房屋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以看出,合同生效有两种形式:一是依法必须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以办理该手续为确认生效的时间。这种批准、登记,指的是当事人之间在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在规定的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合同即生效,而非合同之外的批准或登记(例如物权登记等)。二是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本身无须批准或登记就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属第二种情况,买卖后的产权过户登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求,而是物权变动的要求,即当事人要凭签订的合同及原产权证件去办理标的物所有权变动的登记。所以,是否办理过户手续,影响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否依法转移,而对买卖合同及其效力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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