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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业森律师
谭业森律师
广东-广州
主办律师

不畏地方恶霸,方显律师本色

其他2011-08-26|人阅读

200996,侯**因与林**的儿子吴**宅基地权属纠纷一案,委托了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的黎国贵、谭业森两位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两位律师受理该案后,为了调查和了解案件事实,于20099612时左右,来到双方争议的宅基地现场进行拍照取证,但遭到了林**的儿子吴*平的无理阻挠。律师为了避免矛盾的激化,便停止了拍照和去到了侯**家中。当时,侯**家中还有吴*秀、侯*成和村小组干部李*。

万万想不到的是,大约12点半左右,犯罪嫌疑人林*英、吴*兰、曾*钦、吴*平、林*仪和其雇请的其他凶手共十余人开着三部小轿车和两部摩托车停在侯**家的门前,下车后气势汹汹地闯入侯**家中(有的凶手手持凶器),对两位律师进行打、砸、抢。其中,在使用暴力将两位律师打伤的同时,还抢走了律师的相机、手提电脑、公文包、律师证及撕破了衣服、砸烂了眼镜,砸烂了侯富友家中的电器、家具、餐具等财务砸烂。

律师在1238分报警后(报警回执号:09061308),桂头镇派出所的警察于1257分才赶到案发现场。但林**的另一个儿子吴*却无视警察的存在,仍对黎国贵律师大打出手(监控录像资料可以证实)。被抢的财物直至民警赶到现场,责令其归还,犯罪嫌疑人才肯让律师取走,但相机的内存卡,直到当天晚上8点才在桂头派出所追回。因侯富友家的屋顶装有监控录像,犯罪嫌疑人的前述犯罪事实均有监控录像记载。

面对这种地方恶霸,黎国贵律师和谭业森律师临危不惧,继续接受侯**的委托。后经法院判决,侯**胜诉,详见2009)乳行初字第14号行政判决书。这是对两位律师工作最大的回报。遗憾的是,直到今天,当地公安机关仍未对上诉犯罪嫌疑分子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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