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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立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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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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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依赖简介

劳动工伤2013-12-08|人阅读
1.1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5项:1.进食:是指完全不能自主进食,需依赖他人者;2.大、小便:是指不能自主行动,排大、小便需依靠他人者;3.翻身:是指不能自主翻身;4.穿衣、洗漱:是指不能自己穿衣、洗漱,完全依赖他人者;5.自我移动:是指不能自主走动1.2 护理依赖是指被鉴定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者。护理依赖需经临床专门人员进行鉴定,其程度分为3级:1.一级护理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5项均需护理者。2.二级护理依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1.15项之中(1)、(2)2项加上(3)、(4)、(5) 3项之1需要护理者。3.三级护理依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1项需要护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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