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而案件在厦门审理的,应按厦门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60元/天计算(详见《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