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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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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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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了,怎么办?

其他2015-03-19|人阅读

针对网上多数咨询者咨询的问题,作如下统一解答,往后有类似的问题,请大家查看该篇文章即可。

1、发生工伤了,用人单位不帮忙去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答:法律规定在工伤发生一年内,员工可自己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没有劳动合同等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社保局不予受理工伤申请,怎么办?

答:提前收集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最好是书面的,没有书面的,也要收集到有跟用人单位负责人的录音。证据收集后,需要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认后,才能再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3、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如果要赔偿?

答:(1)有购买社保,由社保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剩下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待终止劳动关系时分别由社保局和用人单位再支付。

2)如果没有购买社保,工伤赔偿金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4、工伤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答:一般按员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应发工资),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按正常工作(无加班情况)的工资待遇发放。

5、社保基金支付的补助金低于员工本人工资标准,怎么办?

答:有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标准的,可向用人单位索要补助金差额。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社保补助差额及用人单位自己承担的赔偿款,员工该怎么办?

答: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追讨上述款项。

温馨提示:

A、在维权之前,需要先掌握好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标准等方面的证据。

B、住院治疗工伤,千万别使用他人身份住院,否则,影响之后的维权行动,索赔非常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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