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贵州省2011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42.74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058.29元
3、农民人均纯收入3472元
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52.48元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14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