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唐永彬律师
唐永彬律师
重庆-重庆
主办律师

洋楼被拆开发商非要赔钱业主不收反成被告

其他2014-05-28|人阅读

晚报讯 昨天下午2时许,胡女士带着记者前往现场,“看嘛,这就是我原来房子的地方,现在已经修成篮球场了。”站在胡女士原来房屋所在位置往下看,湖泊、荷叶、亭台、青山、碧水……好一幅美妙山水。

洋房莫名被拆不说,业主还被告上法庭,要求接受赔款(本报曾作报道)。业主不依教了,反过来把拆除她房屋的开发商告上法庭。昨天,北碚区法院开庭时,业主仍然表示不接受赔款,要求恢复洋房原样,并按每月800元租金赔偿损失。

业主怕黑整不敢上法庭

昨天,业主胡女士像头次当被告那样没有出庭,不过她一早就从渝中区解放碑附近的家赶往北碚,躲在法院附近等候消息。“怕人认出来,以后挨黑整……”她说。

胡女士的代理律师唐永彬称,胡女士2003年购买了北碚区施家梁镇陵峡路一套建筑面积69平方米的临湖洋房,后返租给开发商,每月租金800元。2007年9月25日,胡女士突然收到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尚温泉公司)的函,说她的房屋在几天前已拆除了。

今年4月15日,颐尚温泉公司将胡女士起诉到法院。该公司诉称,房屋拆除后,他们多次与胡女士接触,希望协商解决,但在赔偿金额上分歧较大。所以,他们主动起诉要求赔偿25万元。

5月26日,北碚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开发商称无法恢复原状

由于胡女士不能接受赔偿,更不能接受这种方式,遂也把颐尚温泉公司告上了法庭。鉴于此,北碚区法院裁定中止审理颐尚温泉公司诉胡女士一案。

《物权法》第36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胡女士为此要求颐尚温泉公司恢复房屋原状,并按每月800元的租金赔偿损失。

颐尚温泉公司代理人称,该地块已经政府规划为旅游用地,他们无法修建。胡女士的房屋是一栋三层小楼中二楼的一套,他们不可能修建一栋房屋起来,把二楼抠出一套还给她。所以,结合本案情况,无法恢复原状,只能赔偿损失。

为什么会拆除胡女士的房屋?颐尚温泉公司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公证书和房屋鉴定报告。该公司代理人称,房屋成了危房他们才拆除的。

洋房当初为何成了危房

法庭调查危房形成原因时,颐尚温泉公司代理人称,他们从原开发商手中收购了这个项目。那时,像胡女士所在那种小楼有8栋共48套房屋,他们将其中47套房屋回购了,并准备拆除其中两栋。由于当时施工队伍多,装修的、建筑的、打温泉井的都有,施工塔吊不小心撞坏了胡女士的房屋。事发后,他们和胡女士多次谈过赔偿问题,但对方要价太高,从最初的100万元要价到78万元,所以才没谈成。

唐永彬律师认为,从房屋鉴定报告看,房屋的南面、东南、东北方向严重受损。如果是不小心,怎么可能撞得这么严重?怎么可能撞成D级(必须拆除的级别)危房?唐永彬要求调查到底是故意还是不小心撞的,“如果是故意,那就是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构成刑事案件了。”

听了律师转述,胡女士很气愤,“我从来没开口要过价,我只要求还我房子。”

休庭后,记者来到颐尚温泉公司采访,接待人员称负责人不在。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