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丢失之后,首先第一步是要去银行办理票据的挂失止付(办理票据的挂失止付,银行要审核的材料有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等原件)。
第二步,准备公示催告申请书两份、最后持票人证明原件一份、票据存根、银行挂失止付通知书各一份,如果每个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印章都是清楚的,就可以顺利的立案了,如果不清楚,就需要找相应的背书人或者是被背书人出据相应的证明。
第三步,立案之后,拿《受理通知书》到中国农业银行缴纳诉讼费(诉讼费100元),并将缴费单据交回立案庭。
第四步,领取公告,然后向《人民法院报》交纳首次公告费用(每次人民币800元以上).
第五步,如果有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60日内)向法院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程序予以裁定终结,申请人可另行以债务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申请人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交,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第六步,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后,申请人还须登报(交纳公告费800元),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凭判决书向银行请求支付。
第七步,实际操作中是拿到判决之后,需要找银行重新出具一张票据,然后申请人可以拿着新的票据进行承兑或者是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