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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宪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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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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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枣庄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劳动争议2017-06-01|人阅读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枣人社字[2015]23号
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统筹企业: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2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市统计局2014年统计年报,2014年度枣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46531元,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46131元。
附件: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2015年6月10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鲁人社字[2015]261号
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
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
根据省统计局2014年统计年报,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52460元,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51825元。在确定201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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