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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宪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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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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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枣庄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劳动争议2017-07-06|人阅读
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的通知
枣人社办发[2017]119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统筹企业: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1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市统计局2016年统计年报,2016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53793元,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53241元。
附:《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160号)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2日
鲁人社字〔2017〕160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根据省统计局2016年度统计年报,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3562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62539元。在确定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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