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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建辉律师
邱建辉律师
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能要求工伤认定吗?

劳动工伤2013-09-03|人阅读
问:我是某机械厂的一名职工,但未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一日,我在工作中被机器绞伤手指。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8级伤残。事后我多次找到工厂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投诉,要求确认为工伤。工厂厂长认为我与工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没有劳动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请问:未签订劳动合同,能要求工伤认定吗?  答:你可以要求工作认定,并且你的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在审判实践中,领取工资证明、工友或同事的书面证明、考勤表、录用登记表等均可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你虽然没有和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但你可以提交上述证据,来证明你和工厂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从而认定你所受的伤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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