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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亮律师
于海亮律师
天津-天津
主办律师

浅议离婚财产分割

其它2015-11-30|人阅读

一、离婚=登记离+诉讼离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1、离婚后未分割;2、履行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3、协议分割后一年内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法院支持的前提条件是在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 4发生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三、对既判力所及的财产争议,已无诉权,可申请再审;漏审、漏判的需另行起诉;

四、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依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判决。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可请求法院再次分割,此时诉讼失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五、关于债务:

婚前个人债务除债权人能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债权人不能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

婚后个人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还,但,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约定财产各自所有的除外;

离婚后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基于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等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法院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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