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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兰律师
周玉兰律师
湖南-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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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离婚案件的一个新现象

离婚2017-11-01|人阅读

当前离婚案件的一个新现象

从去年12月开始到今年8月,本人共受理离婚案件36件,在这36件离婚中,有28件牵涉到婚外情,并且都婚外生育子女,有一件一个婚外生育3个子女,有两件一个生育2个,其他的都是生育一个子女;就年龄而言,最小的是1995年7月的,最大的是1967年的。这里最重要的一个现象是,婚外生育子女的现象十分突出,这是近年来少有的一个问题。

在这婚外生育离婚中,百分之九十都一次性离婚成功,并且大部分都是调解离婚,只有4件需要下一次起诉。而在这离婚成功的案件里,有一件是女方两边都不接受她了,她现在带婚外生育的一个儿子居住生活在娘家。

以前这样的离婚案件,婚外生育还是遮遮掩掩,当事人有些羞于启口,但是现在一般都很直接就告诉律师,有这样一个事实存在,请律师指点。

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我想,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和法院现今对离婚案件的处理。

一是对于重婚案件的处理,立案难,判刑难,证据收集难,特别是公安机关一般不予立案,把它推给当事人去自诉;

二是法院判决离婚难,特别是当前一件即使符合离婚条件的案件,法院一般也是驳回离婚的诉讼请求,大部分是需要起诉第二次,今年我有一件是需要第三次起诉了,他也是婚外生育一个子女,年龄已经是50岁了。

婚姻的本质是感情,对于确实是名存实亡,没有和好可能的婚姻,人民法院没有必要去予以迁就,而应当将已经死亡的婚姻解除,让当事人从痛苦的婚姻中解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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