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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律师
张平律师
福建-厦门
主办律师

借条与欠条千万别混淆!!

债权债务2014-07-21|人阅读

经常有当事人咨询,问借条与欠条有什么区别?有人可能认为借条与欠条是一样的,其实,两者之间在法律上有较大的区别。在此做个统一的回复:

一、性质不同

借条证明借贷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二、成因不同

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劳务、损害赔偿等等。

三、诉讼中所作用不同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仅仅以一张欠条提起诉讼的,较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对方对此事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向法庭说明欠款形成的原因及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经济纠纷的应当提供合同)。而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辩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院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抵赖的话一般很困难。

四、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同

没有明确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而没有明确履行期限的欠条则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

所以,当别人向你借款时,你应要求对方出具借条;而别人欠你货款时,你应要求对方出具欠条。两者不要混淆,否则会加大你诉讼的成本及风险,这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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