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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律师
李云律师
河南-郑州
主任律师

同居关系财产

婚姻家庭2018-03-12|人阅读

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有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领取结婚证后,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现阶段的同居关系主要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居住在一起。

虽然同居是双方自愿的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但是解除同居关系关系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因此必须慎重处理。因为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同居关系如何解除,实践中,均是参照婚姻关系的解除办理。

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他生产资料、生活资料。

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对一方所得收入和财产未予规定。一般的理解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同居期间财产所有权,按一般的民法理论确认。

近年来,我国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现象较为普遍,由此也产生了大量的因非婚同居分手后财产纠纷问题。

婚姻法是调整夫妻身份及其财产关系的专门法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如果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便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我们要对非婚同居财产认定、分割,首先就要确定同居的具体期间。因为,同居与登记结婚不同,登记结婚的日期可以作为婚前、婚后财产分割时的一个起算点,而同居除非是先办了一场婚礼,然后以夫妻名义同居,否则,起算时间便很难确定。

二、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的种类

1、根据财产与人身关系的关联度,可分为由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和非人身关系财产。由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伤残赔偿金、抚恤金、劳动保障金、救济金等。非人身关系而取得的财产,如劳动所得、职工工资、投资收益等。

2、根据财产取得方式不同,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如直接劳动创造的财产、工资、存款利息等。继受取得的财产如受赠财产、继承财产等。

根据我国法律可知,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关于婚姻法中关于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并不适用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我国只有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的处理作了如下规定:  

  1、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5、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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