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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妹律师
王晓妹律师
安徽-阜阳
主办律师

盲目迷信宣传**功获刑四年

刑事辩护2014-12-19|人阅读

2013 年4月14日,律师接待了一个当事人肖xx,据其介绍其父亲因为涉嫌传播**功资料被颖东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在颖东区人民法院,其要求律师担任其父亲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律师会见了被告人李某某,又到法院复印了卷宗材料,了解了基本案情。2002年2月25日,被告人李某某因为传播**功*教宣传品,被安徽省亳州市xx县公安局行政处罚治安拘留15日。2012年10月8日上午,被告人又携带印有天赐洪福、祝你平安等字样的**功宣传品134册,在阜阳市颖东区老庙镇向群众传播散发,被阜阳市公安局xx分局刑事拘留,于11月被检察院批捕。侦查机关在其家中查获**功宣传资料160余份,具有**功内容光盘17张、MP3两部、《**大法》书籍15本、《**轮》、**功在美国电视台的接收器一套。

辩护律师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但认为被告人刚开始发传单就被人报警抓获系犯罪未遂;被告人在案发后明确表示认罪,其主观恶性较小,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性;被告人参加**功是为了强身健体,其开始练**功时,**功还是隶属于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的合法组织,只是后来被李**所蒙骗,被告人也是**功的受害者,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但法庭认为,被告人明知**功系*教组织,还到北京进行护法,被刑事拘留后写出保证书不再信奉**功,但被告人仍然继续传播**功,其无悔改表现,主观恶性较深,没有采纳辩护人的意见。最后判决被告人构成组织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律师提醒:不要盲目迷信与宣传**功,破坏法律的实施最后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遵纪守法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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