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张某高三在校期间(17岁)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1万元。一年后,张某毕业进入一家工厂工作,李某能否起诉要求张某赔偿 医药费。
答:可以。侵权行为发生时张某不满十八周岁,但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诉讼时张某仍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