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和小张系同学,小王因购买房屋向小张借款100000元,给小张出 具借条一份,内容为“借条 今借到小张人民币拾万元整 借款人:小王 2018年10月1日”,小张在给小王借款时,直接扣掉半年利息 18000元,只给小王转账82000元,那么小王是否应按借款100000元偿还?
答:小王不可以要求小张按100000元偿还借款。根据《民法典》的规 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 额返还本金并计算利息。小王只需按照实际借款82000元偿还本金和按照本金82000元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