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立案一般是交纳50元至300元。
如果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再缴纳费用;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