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区分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再确定如何分割。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则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该房产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但法院在判决时如果房贷尚未还完的,则法院不会判决房产归谁,会根据情况先判决由一方使用该房产。
如果房产证登记了男方自己名字的,则认定房产为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但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男方应当给予女方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不让探望孩子的,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配合自己行使探望权;如果法院已经就探望权作出了判决的,则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过如果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如果是因为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而使对方拒绝让其探望的,则在不利情形消失之前探望权中止,不得探望孩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