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在作出离婚判决后仅会向当事人发放离婚判决书,并不会发放离婚证。反之,离婚证则通常是指申请离婚的夫妇双方针对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方面达成一致的共识后,由民政部门颁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凭证。在此情形下,可以说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与判决书实际上都可以被视为合法有效的离婚凭证,因为它们都明确地证实了婚姻关系业已解除这一事实。
在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您需要准备以下几种重要资料:
首先,必须撰写一份全面且精确的民事起诉状,阐述您想要与被告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明确意愿。
其次,需要提供与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相符合的证据材料。
此外,您还需准备好其它各种有助于证明事实真相的补充性证据材料。起诉离婚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您应当向当地法院递交详细的民事起诉书、所有副本以及相关的案件证据。
然后,法院会对您所提交的文件及材料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查,并据此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果法院认为您的申请不符合立案标准,他们将会告知您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在法院正式立案之后,他们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您的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同时也会通知被告在收到副本后的十五天之内作出书面的答辩。接下来,调解环节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要程序之一。调解过程中可能出现三种不同的结果:
第一,经过调解后,原被告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原告可以选择撤回起诉,从而使整个诉讼程序圆满结束。
第二,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法院将依据该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并且在调解书送达后,其即刻产生法律效力,从而正式宣告婚姻关系的解除。
第三,如果调解无法取得预期效果,那么法院将立即启动下一步的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