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两岁的孩童监护权归属问题上,离婚官司可能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分配给女方或男方。针对年未满两周岁的幼儿则遵循由母亲直接抚养的原始原则。
然而,当两个已满两周岁的孩子面临亲子间无法协商的抚养问题时,当事方需要向法庭提出请求并提供合理依据,由法庭依据公平公正并符合最大利益原则,本着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宗旨做出选择性的决定。当子女已成年且超过八周岁时,必须高度重视他们本人的真实想法和意愿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