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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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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在离婚后咋处理?

离婚2016-05-11|人阅读

彩礼在离婚后咋处理?

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人们感情和工作生活的日益丰富,离婚不再是禁忌话题,闪婚、闪离现象也不断出现,那在这种婚姻存续期间不长的情况下,一旦感情破裂导致双方离婚,彩礼又该咋处理呢?

且在一般百姓家庭中,子女结婚绝对是一件大事,彩礼,少者好几万,多者要十几万、二十几万,甚至更多,再加上买首饰、买衣服等,让普通的工薪家庭中两辈人的积蓄耗尽,作者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见过一个男方家庭借了十六万的高利贷去支付彩礼。

在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05民终38号民事判决书中,原被告于2012年农历36日订婚,同年72日领取结婚证,20131219日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未判决离婚。后原告又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支持了离婚,同时判决原告(即女方)退还60%的彩礼给被告(即男方)。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前文的案例中,一审法院对是否应退还彩礼是这样论述的:原、被告结婚时间较短,加之被告(即男方)给付大额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应由原告(即女方)适当退还被告彩礼,彩礼数额应以庭审查明的78100元认定为宜,又因原告(即女方)独自承担孩子抚养费,结合本案实际,对彩礼返还数额酌定按60%的比例退还,即原告应退还被告彩礼46860元。故从此看出,当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同时,综合考虑其他情况,法院支持了退还彩礼这一主张。

婚姻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但当双方的感情走到分裂的时候,无论是一方或双方的过错导致婚姻未继续走下去,不可避免的要面对离婚后的财产和子女问题,尤其在存续时间不长,彩礼数额较大的情况下,所以,作者认为在婚姻存续时间不长的案件中,根据《婚姻法》解释(二)和民事中的公平原则,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过错程度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应由接受彩礼方退还部分或全部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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