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的财产之中,房子往往是占据财产大头的部分。因此,搞清楚房产的归属问题可以说离婚问题中的重中之重。
夫妻房产购房有两种情况,分为婚前购买和婚后购买,今天我们主要看婚前购买的房产的归属情况。
在婚前购买的情况下,依据出资的情况将会分为四种情况。
首先、一方出资时。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婚后无贷款,那么只归属该方所有。有贷款需要用共同财产偿还的话,由于涉及到其中一部分还贷财产是夫妻之间的婚后共同财产,因此这一部分是部分共有。一方出资时,如果登记在对方名下,那么有可能是属于共有,在有贷款的情况下,一定属于共有。
其次,由夫妻其中一方父母出资的情形。当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时,效果同样是取决于有无贷款,有贷款的话属于部分共有,反之则属于一方所有。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则属于共有,本质上是一方父母对于双方的赠与情形。
第三种情况,是双方出资。如果房产是登记在一方名下,在有贷款时,视为共有,无贷款时,也有可能属于共有。如果房产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就一定属于共有。
最后是双方父母出资的情形。这种情况下,由于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即使这个房产是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也一定属于共有。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无贷款时可能属于共有,有贷款时,一定属于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