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谎称欲丈夫没感情取得同居男子钱财 行为人构成何罪

犯罪类型
2021-01-25
人浏览

一、谎称欲丈夫没感情取得同居男子钱财

张某在某旅馆打工期间,认识了前来住宿的某工地老板陶某,在与陶某交往中,张某诉说自己与丈夫感情破裂,愿与陶某共同生活,取得陶某的好感。陶某遂将其带回某市工地处租房同居,期间张某以为二人将来共同生活存钱为由,先后从陶某处取得现金3.8万元,张某将部分现金存于个人名下的账户,部分用于其家庭房屋装修、购置家用电器、偿还欠款等。2011年11月,张某趁陶某离开租住房外出办事之机将陶某放在衣柜里的待发工资款4万元现金拿走,两个月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

二、行为人构成何罪

本文认为,本案中对张某行为的定性,实际上就是对盗窃、侵占和诈骗的辨析。

(一)张某取得陶某3.8万元现金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诈骗罪与侵占罪最大的区别在于行为人侵占的财物是否为行为人业已合法持有,也即是否为行为人合法控制之下的财物。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他人合法持有的财物为构成要件,而侵占罪以行为人合法持有财物为前提。本案中,张某欺骗在先,基于欺骗使陶某错误处分其合法持有的财物,张某由此取得的3.8万元现金于法律上无合法存在的依据,属于非法取得的财物,并非合法持有,丧失了该前提,张某的行为不能成立侵占罪,应以诈骗罪定罪。

(二)张某取得陶某4万元现金的行为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诈骗罪和盗窃罪的共性在于,主观上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一定的行为,取得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在盗窃中,行为人同样可以利用欺骗使被害人不知,不能察觉而取得被害人的财物。二者的区别在于:诈骗罪的被骗人首先具有处分该财产的权利,其次被骗人基于行为人的欺骗作出了处分财物的行为(这种“处分”跟民法上讲的“处分”不同,一般只要求转移占有);最后,被骗人处分行为应该具有表象性,即被害人当时并不知道被骗,而自愿处分财物。所以,不能对用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方法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一概而论,还要考察被害人对行为人行为的认识,即行为人取得财物有无违背被害人之意愿。本案中,张某是在陶某外出之时,擅自拿走陶某存放于衣柜中的4万元现金,并且事前,陶某曾明确告知张某这4万元现金为工人工资,足以证实陶某无意将4万元现金交付张某,事实上陶某也没有作出处分4万元现金的行为。张某是在利用欺骗取得陶某对其的信任后,趁陶某不知之时拿走为陶某所有的财物。张某的行为应当以盗窃罪定罪。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查看更多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向我提问获取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律师文集推荐

注意:这些情况下的“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导读:在司法实务中,“借款型”诈骗较难认定,如果行为人本人没有偿还能力,实际上也没有承担还款责任,在借钱时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推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如
#犯罪类型
人看过
注意:这些情况下的“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死的区别
这两种犯罪容易混淆的主要是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伤害罪的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两种情况。容易混淆的原因在于每种情况中的两种罪,都造成相同的结果。伤害致死与杀
#犯罪类型
人看过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死的区别
什么是重大飞行事故罪,如何区分该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
一、什么是重大飞行事故罪重大飞行事故罪,是指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飞行事故,危及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空中
#犯罪类型
人看过
什么是重大飞行事故罪,如何区分该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
藏匿搭乘人的财物并占有,司机是否构成盗窃罪
一、藏匿搭乘人的财物并占有被告人王某系某公司驾驶员。王某驾驶公司货车,本公司职员侍某携带2.5万元现金坐在该车驾驶室内一起到某地送货。途中因道路颠簸,侍某放在其
#犯罪类型
人看过
藏匿搭乘人的财物并占有,司机是否构成盗窃罪
同村男子结伙盗窃通讯电缆,共同犯罪如何处罚
同村男子结伙盗窃通讯电缆为了非法牟利,被告人刘某某伙同同村被告人许某某等三人合谋盗取通讯电缆。2010年9月3日深夜,被告人刘某某等四人驾驶摩托车窜至安徽省三元
#犯罪类型
人看过
同村男子结伙盗窃通讯电缆,共同犯罪如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