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债务人对债权人主张了抗辩权,则保证人必须援用债务人的抗辩权,拒绝就超出主债务范围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未援用债务人的抗辩权并承担保证责任的,就超出主债务的部分,保证人对债务人无追偿权。
(2)若债务人放弃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保证人仍可援用债务人放弃的抗辩权。但是,若保证人未援用债务人放弃的抗辩权并承担保证责任的,保征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不受影响。
(3)若债务人放弃对债权人不享有抗辩权或者债务人放弃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保证人放弃自己对债权人的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