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郑某家住郊区,紧邻着高速公路。郑某家的小儿子只有7岁。一天,郑某与妻子在家做饭,郑某的小儿子偷偷跑出去玩耍。由于好奇,郑某的小儿子找到一个洞,钻洞上了高速公路。路过的车主杨某没有预料到小孩会出现在高速路上,来不及刹车,将郑某的小儿子撞伤。那么,在该种情况下,责任应该如何分担?
律师答疑
如果高速公路的防护措施得当,对交通事故没有任何过错,则高速公路所属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如果高速公路的维护存在不足,如防护网存在破损等情况,导致有人进入高速公路,则所属公司无权以高速公路严禁行人进入为由,推卸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一方要承担无过错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的,也要承担一定的监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