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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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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交通肇事案,聊聊开车捡东西、打手机这些事

刑事辩护2019-10-22|人阅读
从一起交通肇事案,聊聊开车捡东西、打手机这些事

刘晶律师 刘律聊法

今天受邀到陕西广播电视台FM106.6《说法时间》做了一期访谈节目。

今天这期节目主题有点意思,是说由一起驾车途中弯腰捡拾掉在驾驶室内的早餐而引发的交通肇事案件。该交通肇事案件造成了车外骑行电动车一女子死亡的惨剧,肇事的驾驶人也最终被法院判刑。由于《说法时间》时间有限,和电台主播、热心听众互动之后其实还有好多话,好多相关案例没有说完,干脆就再借我的“刘律聊法”微信公众号再聊聊这事。

节目中所分析的案例是这样的,近日,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刘某今年42岁,事发当天,她开车去上班,随手将买的早饭放在副驾驶室的座位上。当时车辆在通过一处红绿灯的时候,由于颠簸,早饭掉下去了。于是,刘某弯腰去捡起来,等她抬头就看到一辆电瓶车正在车前。慌乱之中,刘某把油门当做刹车踩下。车辆失控,径直冲到非机动车道,撞上前面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并把女孩卷入车轮底下后,刘某的轿车才停了下来。最终,这名仅有20岁的女孩当场身亡。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她自动投案并对受害人家属进行了积极赔偿,因此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宣判: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

其实啊,现实中很多司机都有不良的驾驶习惯,比如开车打手机、弯腰捡东西、看微信、甚至开车看电视、开车玩游戏。其实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违法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很多啊,除了法条上明文写的打手机、看电视外,玩弄微信,玩游戏其实都是不安全的驾驶恶习。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行驶途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可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扣机动车驾驶人2分的处罚。大家注意了,这是指没有酿成重大事故的情况下的处罚,一旦这些行为又酿成了重大的交通事故,那可就不是罚钱和扣分这么简单了,就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了。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

所以,刘律要提醒大家哦,分心驾驶危害极大,请广大驾驶员朋友注意,开车途中,一定要集中精力,千万不要在车内打电话、发微信、抽香烟、捡东西等。请大家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我也借电影《流浪地球》里的一句台词提醒您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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