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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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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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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强制招标项目招标前签订的施工合同也无效吗?

合同纠纷2021-05-19|人阅读

非强制招标项目标前签订施工合同无效。 对于强制招标项目而言,招标人在招标前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已无任何争议,但对于非强制招标项目,招标人在招标前与投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效力是否也无效,目前观点 不一,一种观点认为对于非强制招标项目,是否招标由当事人自主选择,招标人可以选 择招标,也可以选择直接发包,既然可以自由选择,招标人自然有权选择在标前签订施工合同,标前签订的施工合同并不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强 制性规定,施工合同有效。但另一种观点认为,对于是否招标有选择的权利,但一旦选 择了招标方式发包,就得遵守《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因此 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在标前签订施工合同一样无效。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招 标投标法》43条规制的对象虽然是强制招标项目,但非强制招标项目只要选择了招标, 就得为其选择负责,其选择招标方式发包就意味着其愿意遵守《招标投标法》及《招标 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限制。否则对于其他投标人就没有公开、公平、公正而言,损害了 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扰乱了招标投标秩序。因此标前签订的施工合同与强制招标项目标 前签订施工合同一样无效,一样应给于否定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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