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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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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律师咨询|工商登记被他人冒名为股东、法定代表人,怎么办?

公司法2020-04-16|人阅读

因工商登记机关对于公司登记一般采取形式审查标准,且行为人违法成本不高,加之诚信经营理念缺失等原因,冒名行为在公司登记过程中屡见不鲜。实践中,被冒名的形式也多种多样,既有当事人被冒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也有被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方式也是五花八门,既有持他人遗失身份证开设公司的,也有伪造他人签字,制作虚假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文件的;所涉登记材料涉及委托代理协议、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决议文件等各个方面。此类案件中既有普通的民事冒名侵权行为,还牵涉到工商登记等行政行为,部分案件还存在私刻印章、非法买卖身份证件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加之股权代持、隐名股东等情形的存在,导致案情扑朔迷离,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当事人诉求多种多样,使得法院在查明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都面临诸多挑战。

被冒名登记相关纠纷从民事侵权角度看,构成了《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侵权行为,被冒名人可以提起侵权之诉;从登记机关行政行为结果看,被冒名人可以向行政机关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前述处理过程中,如果发现刑事犯罪行为,可以向有关机关移送相关线索,形成一张全面的保护网络。

1. 通过工商部门直接解决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之规定,被冒名者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后,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工商管理部门综合上述证据确认注册文件虚假事实后,由公司登记机关直接撤销公司登记或责成公司股东内部先自行处理冒名股东的股份问题,然后办理变更登记。

2. 通过法院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先由法院做出注册文件无效或类似文件无效的判决书,再请求工商部门依据法院判决书撤销公司登记,或做出相应变更。此类途径有:(1)确权之诉。被冒名者可以请求法院确认用以虚假注册公司的名称登记申请书、申请报告、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授权书、申请承诺书、承诺书、股权协议书等文件无效或股东资格无效;(2)侵权之诉。请求法院判令冒名者停止对被冒名者姓名权等权利的侵犯并赔偿相关损失,确认注册文件上签名全部虚假,在判决生效后持法院判决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公司登记或注销被冒名股东、高管的登记信息。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司法实践中,注册文件上签名虚假和注册文件无效并不能完全划等号。其原因在于:一是确认登记申请文件签名真伪仅为形式审查标准,而对于当事人是否具有股东身份需结合其是否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经营事务进行具体判断;二是第三人对工商登记的公示内容具有合理的信赖利益,随意撤销登记内容将使得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无法得到充分保护。因此,即便通过笔迹鉴定认定注册文件上的签名为虚假,对于相关注册文件的认定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予以综合认定。

3. 通过法院行政诉讼途径解决

即当事人起诉工商管理部门,请求法院判决工商部门撤销虚假登记。工商登记机关的履职方式主要为形式审查,其客观上无法对每份注册文件签章的真实性通过文件鉴定或实际调查进行全面的实质审查。

但如果有确实的证据可以证明该份文件并非自己所签署,且存在身份证件遗失等客观事实,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工商管理部门撤销错误登记。

4. 通过刑事诉讼途径解决

在冒名股东案件中,往往伴有伪造、变造身份证,私刻印章伪造公司文件,伪造验资证明等行为,这些行为情节严重的,或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或构成伪造、变造身份证罪,或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对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可以通过追究刑事责任,然后再凭刑事判决结果,请求工商部门撤销登记或作出处理。

前述四种解决方式,从被冒名人权益保护角度看,行政机关直接处理程序是最为简便的,但是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相比客观上对事实的查明能力有所不足;而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程序更为严谨复杂、时间周期长,但可以对此类案件中第三人法律关系和利益问题作出妥善处理和法律判断。

总之,在处理类似案件中,要在尊重当事人选择权的前提下,工商登记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做好释明工作和举证指导,在具体的案件处理中,加强行政权和司法权的有效衔接和互动,形成制度合力,有效解决实质争议。(摘自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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