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刘星月律师
刘星月律师
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员工多次提供虚假票据报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2021-07-13|人阅读

基本案情:

原告于2013年8月1日与沈阳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月平均工资为6172.25元,工作地点在哈尔滨市,即该公司住所地。2016年2月4日公司向原告发出《惩戒通知单》,称违反了公司惩戒规定12-6-2虚假报告、变造或者伪造文件、数额和以获取利益为目的的提供虚假业绩、考勤记录等,对原告作出解雇的惩戒措施,但是原告认为未违反《惩戒通知单》所载明的相关情况,现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关系已经违反了公司规定及法律法规。此外被告未向原告支付加班费,本案经哈尔滨市劳动从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公司辩称:我公司不存在违法解除,无需支付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原告和其他二十余位员工在2013年至2015年度任职期间存在提供假发票和虚假报销住宿费、长途汽车费、餐饮费(日当)问题,存在购买整本发票报销使用行为。其行为违反了《惩戒规定》中规定,存在虚假或者故意错误报告的或者制作虚假文件、数据行为的,单位处以一级惩戒即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法院判决: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系劳动争议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平等的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均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争议的焦点系沈阳某公司解除与原告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合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沈阳某公司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认为原告存在虚假报销情形,并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对原告出差酒店登记入住信息情况依法调查。经本院对原告2014年11月3日至2015年7月11日期间出差的四个时间段共六家酒店入住信息进行调查,其中三家酒店未查询到入住信息,一家酒店入住地点与原告报销凭证记载的酒店不符,二家酒店已查到入住信息,证明确实入住。而原告在报销时,除提交酒店发票之外,还亲自填写了“出张明细”,注明出差时间、酒店名称,出差天数、住宿费单价及总价,“出张明细”加盖了酒店公章,有原告签名,能够认定是原告本人在出差地现场填写。现经本院调查,原告出差时不止一次存在未实际入住酒店的行为,未入住酒店而持该酒店发票报销住宿费用,已构成虚假报销。沈阳某公司依据单位内部《惩戒规定》,以“存在虚假或者故意错误报告的或者制作虚假文件、数据行为”为由,对原告处以一级惩戒即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无不当,原告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用人单位每月22日发放工资,是否属于不及时发放工资?
导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用人单位超过多久未向劳动者发放工资,是属
#劳动争议
人看过
用人单位每月22日发放工资,是否属于不及时发放工资?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65种情形
对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及情形:经济补偿金=0,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17种情形。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
人看过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65种情形
定性化的考核能否认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案例】2012年初,深圳某企业根据绩效考评制度考评所有在职员工的上年度工作。操作员张某的考评表上表述为“工作责任心不强,缺乏团队精神,不能有效配合团队开展工作
#劳动争议
人看过
定性化的考核能否认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是否可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案例】陈小姐应聘深圳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文员之职,经过笔试面试后,进入公司报到上班。入职当天,公司与陈小姐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
#劳动争议
人看过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是否可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公司未足额购买社保,九级工伤该怎么赔偿?
一、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社保局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个月的本人工资,离职后由社保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争议
人看过
公司未足额购买社保,九级工伤该怎么赔偿?
刘星月律师
您可以咨询刘星月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