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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民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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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监护之外监护形式

其他2018-08-29|人阅读

导语: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和二十八条的规定,前文介绍了监护的一种形式——法定监护(未成年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本文将根据监护制度的规定逐文介绍监护制度的监护形式。

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一)遗嘱监护:根据此条法律条文的含义,父母具有被监护人法定监护人资格,作为被监护人的的父母可以通过遗嘱形式为被监护人指定监护人进行监护。但根据民事活动的一般理论,此遗嘱监护必须满足1、指定主体要件:被监护人的父母;2、监护主体要件:只能为父母担任监护人的被监护人指定;3、形式要件:有效的遗嘱(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符合《继承法》规定的其他形式均可);4、被指定人同意要件:指被指定人同意监护;5、被指定人行为能力要件:本条还要求被指定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隐含的还有被指定人没有不利于行使监护的其他情形等)。

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二)协议确定监护:本条相对于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确定的主体不再仅限于被监护人的父母而好似扩大为了“有监护资格的人”,至于由监护资格的人的法律范围可以根据民法总则的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确定,本人还有一个疑问,既然上述两个条文规定了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的顺序,那“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通过协议确定监护人是不是只能是处于同一顺位的的有资格人确定亦或者不同顺位之间的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也能通过协议确定?当然本条规定的监护形式也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确定主体:必须是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二十七条、二十八条);2、形式要件: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通过协议确定监护人但对于协议的形式并没有规定采取何种形式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至于何种形式的协议在所不问只要是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利益保护法律均予以认可;3、被确定监护责任的人同意,法律规定不得无故为他人设定义务,监护制度也是必须遵循此原则性规定;4、被确定监护责任的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没有不利于监护责任履行的其他情形;5协议确定监护人必须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不得借为被监护人设定监护人而损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其实本条规定的协议确定监护人的方式并不算是新的形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5.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此民通意见初步规定了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形式,民法总则将此项的规定在法律主文中予以确定为一种确定监护的形式,值得称赞。

本文暂就监护制度的两种形式(一)遗嘱指定监护(二)协议确定监护做简短介绍,后续将就后几种监护形式根据条文顺序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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