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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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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变更热点问题

著作权法2019-01-14|人阅读

|引言|李甲的父亲是一位知名画家,去世之后留下数十幅书画作品,李甲和母亲继承了这些画作,他们可以任意转让画作吗,可以更改署名吗?下文对现实生活引起著作权变更的原因及注意问题、相关法规政策、法理依据做了剖析。

一、著作权变更的意义

1. 在个人,稳定著作权法律状态,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 著作权是文化、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通过保护著作权人和投资者,能够促进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文化、科学、经济全面有序发展。

二、常见的三种引起著作权变更的情形

1. 由继承、遗赠引起的著作权变更,这种严格来说属于法律状态的变化。

2. 由著作权人和受让人合意约定引起的著作权变更,主要包括许可和转让。

3. 由著作权质押引起的著作权变更。

三、三种变更情形应注意问题

1. 由继承、遗赠引起的的著作权变更。

【法条规定】

《著作权法》第十九条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享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注意问题】

1)《继承法》第3条【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6)项: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著作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

2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继承著作权,指的是继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部分,人身权不能继承。公民死亡后,著作权依继承法转移,这可以看作是一种非合意转移,转移后权利归属和行使情况发生了变化,但是并不需要登记变更。

3)著作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作者死亡后,著作权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4)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

5)著作权继承的,一般不宜分割,如继承人为两人以上的,可采取折价、补偿、共有等方式处理。

2. 由著作权人和受让人合意约定引起的著作权变更,主要包括许可和转让。

著作权许可和转让是最常见的著作权交易的方式,它使创作者和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划分权利和收益,对于促进文化创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条规定】

《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注意问题】

1)无论是著作权许可还是转让,都必须在著作权法定保护期内进行。

2)著作权许可:权利人许可他人在特定范围内以特定方式使用作品。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合同中必须注明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许可使用的是专有使用权还是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等。

3)专有使用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在内的任何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4)著作权转让:权利人将著作权的全部权利或部分权利依法转让给他人,买卖、赠予等是著作权转让的表现形式。著作权转让按内容可分为部分转让和全部转让,按期限可分为永久转让和授权转让。

5)著作权转让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作品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6)著作权转让时,转让的是财产权,人身权不能转让。

7)著作权许可或转让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 由著作权质押引起的著作权变更。

版权质押可以有效缓解企业资金需求,推动相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国杭州、武汉、青岛、昆山等城市都有版权质押成功融资的案例。

【法条规定】

《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

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注意问题】

1. 依法可以转让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

2. 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国家版权局负责著作权质权登记工作。

3. 以共有的著作权出质的,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4. 著作权质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著作权质权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5. 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6.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予以登记,并向出质人和质权人证书。

四、结语

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在著作权转让的情况下,转让的是人身权和财产权打包组成的所有权,还是仅是财产权,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做法。强调著作权财产属性的国家,如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认为著作权可以转让。大陆法系的一些国家,如法国认为著作权的所有权不可转让,但使用权可以转让。也有学者认为所有权和使用权均不可以转让。共同点是大家都认同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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