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厍静宝律师
厍静宝律师
甘肃-酒泉
主办律师

办几张银行卡就能赚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了解一下吧

犯罪类型2022-01-07|人阅读

如果有朋友告诉你“办3张卡可获利2000元,包食宿路费,还能借此机会去外地旅游一圈,何乐不为?”这种所谓快速赚钱的消息目前已在QQ群、微信群广泛传播,造成很大影响。很多年轻人想法很简单,却最终后悔终生。

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宣判的几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多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无一缓刑,并处罚金不等,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

简要内容摘录:

2021年7月初

张某被酒场上认识的狐朋狗友朋友告知有快速赚钱的方法——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3张储蓄卡在赌博平台跑分洗钱,可获利2000元。

7月6日

张某朋友将张某接到福建厦门,包食宿游玩以及给了好处费后,为张某办理3张银行卡,绑定张某的微信和支付宝。

后在他朋友安排下,张某将自己的手机、银行卡交给跑分操作员进行跑分洗钱。

7月11日

因异常操作,张某的3张银行卡均被冻结,无法继续作案,于是该朋友向张某支付2300元好处费,张某返回家中。

在这三天时间

张某的银行卡累计转入赃款60万余元。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张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某某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张某的狐朋狗友及跑分操作员已被另案处理。

律师提醒 :

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或银行账户的行为,虽没有直接从事信息网络犯罪,但却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谋取不法利益的情况下,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用于网络犯罪活动支付结算,实际上是为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提供帮助,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均可能涉嫌犯罪。

‍ 广大公民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对QQ群、微信群里流传的信息提高鉴别能力,坚决不能出售或者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QQ、微信、支付宝等账号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明知让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出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厍静宝律师
您可以咨询厍静宝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