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打人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了吗?这个问题可能困惑着好多人。因为现实生活中,形形色色的案例,但是具体的什么样的情形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什么样子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那?如下简要普及一下: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说,通常我们认为的不负刑事责任仅仅是停留在如上第一种情形。而第三种情形,我们又有细则性的规定,即精神病人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其犯罪时精神障碍影响行为能力的严重程度,比照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分别适用不同的轻处比例。轻度的,轻处20%;中度的,轻处30%;重度的,轻处40%。
这么说完,还觉着精神病打人不犯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