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最长羁押多长时间能判
由各个刑事诉讼活动程序共同决定。
1.拘留一般要十四天,最长要三十七天;
2.逮捕、侦查一般需要二个月,最长要七个月;
3.审查起诉一般是一个半个月,最长是两个半个月;
4.法院一审一般是一个半个月,最长是两个半个月。
5.如果需要进行二审的,则一般需要一个半个月,最长需要两个半个月。
二、批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方式是什么
1.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和证明材料;
2.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
3.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了解是否达成和解协议;
4.听取现阶段办案机关的意见;
5.听取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的意见;
6.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状况。
三、羁押期限届满取保候审是怎样的情况
羁押期限届满取保候审是因为羁押期限已经届满,所以需要变更其他的强制性措施,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主要就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是属于羁押期限,期限满之后没有办结完毕,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期限期限届满后,不一定必须要取保候审:
1.羁押期限届满后,经侦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属于犯罪的,应当解除羁押措施,释放当事人;
2.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取保候审。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监视居住。